东安法院:交通肇事致人亡 巧妙调解化干戈
2021-04-07 10:29:53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张钰茜 | 作者:杨利云 唐荣平          浏览量:16838

新湖南客户端4月7日讯(通讯员 杨利云 唐荣平)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这是东安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民事诉讼全过程,力争“案结事了”的一个缩影。

2020年12月25日晚上,被告人王某某驾驶轻型拦板货车将正在道路上通行的行人唐某某撞倒,肇事后王某某弃车逃逸,唐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唐某某不负事故责任。

东安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害人要求被告人王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373,553元。为保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尽最大努力开展庭前调解,使案结事了。但王某某家是普通家庭,难以支付数额巨大的赔偿款,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案件开庭审理时,办案法官不放弃庭审中的每一次调解机会,但仍因对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彻底化解纠纷,在庭审结束后的几天里,办案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的家属,从风俗人情、人伦道德到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都进行了让步,让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人如期将赔偿款打到了法院执行案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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